树立婚丧礼俗文明风尚倡议书
阿勒泰地区各族群众:
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简约适度、现代文明的婚丧礼俗新风尚,自觉抵制铺张浪费、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,形成勤俭节约、健康向上的时代新风,特此发出如下倡议:
1.积极宣传新时代婚恋观,抵制高额彩礼、奢华婚礼,引领婚事新办,推动树立文明嫁娶新风,倡导集体婚礼、家庭婚礼、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。各族群众要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,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,新办、简办婚丧嫁娶事宜,坚决与讲排场、比阔气、肆意扩大宴请范围、借婚庆大量索取财物和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作斗争。
2.提倡举办婚宴只在新婚当事人或其父母居住地举行,不跨县(市)、乡(镇)举行;合理设置宴请规模和档次,合并“家长席”和“青年席”,不分期分批多次宴请,倡导一场婚礼、一处酒席、一次办理的方式,做到一婚一宴。
3.倡导简化婚庆程序,减少不必要的礼节习俗,若举办说亲仪式、订婚仪式、送彩礼仪式仅限于双方家里举行。结婚宴只保留男方和女方两场婚宴;“认亲家”仪式只限双方父母参加,送新娘陪同人数不超过6人,亲家宴(东家宴)仅举办一次;不提倡接受其他亲属赠送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礼品;不提倡发放服饰、丝巾、披肩等各种礼品。婚礼前不提倡举办或参加其他宴请。
4.提倡伴郎、伴娘各为1人;举办婚宴不讲排场,不为婚礼招待人员购买或租赁统一服装列队迎客,招待客人。
5.不提倡借结婚之机索取财物,新婚礼金、彩礼等不宜超出承受范围。
6.提倡举办婚宴宴请范围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。
7.不提倡举办婚宴时从外地高薪聘请主持人(司仪),不宜邀请歌手及歌舞团队提供有偿演出,不提倡举办赛马、摔跤等庆祝活动。
8.提倡婚宴尽量在白天举行,婚宴时长不超过3小时,若在晚上举办婚宴,结束时间应不晚于凌晨1点。举办婚宴提倡“光盘”行动,应控制菜肴规格,宴席标准不宜超过当地平均消费水平。婚礼结束后不再举办第二场宴席。
9.婚礼接亲途中不提倡搭建礼棚、摆桌设宴、饮酒等。
10.不提倡举办摇篮礼、学步(周岁)礼宴、割礼宴、耳环礼宴、乔迁宴、升学宴、冬宰宴、部落宴等其他事宜。倡导不举办或不参加购车宴、谢师宴、参军宴、连襟会、妯娌会、同乡会等聚会活动。
11.不提倡举办孩子满月酒、百天、周岁、银婚、金婚等庆祝活动。
12.其他如认脐带妈妈等新旧习俗也应遵循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孝老爱亲、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的原则。农牧民党员尤其要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,率先垂范,引导群众树立婚丧礼俗文明风尚。
13.倡导厚养薄葬、文明治丧理念,不得妨害公共秩序、危害公共安全,不得宣扬封建迷信等。不在公共场所大摆筵席或搭建灵棚和毡房,影响其他居民正常工作、生活和交通秩序。
14.不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、建设坟墓。
15.宗教人士要规范、合理、从简为广大群众提供葬礼服务。不提倡向宗教人士提供活畜等,提倡宗教人士免费为信教孤寡老人、生活困难家庭提供葬礼服务。
16.在操办葬礼时,应从严控制规模,简办丧事,提倡不办答谢宴。
17.倡导文明祭祀、科学祭祀、环保祭祀、节俭祭祀、网络祭祀,做“告别陋习,文明祭祀”的参与者,拒绝一切封建迷信陋习。
18.村(居)民谢世后,逝者家属需要告知村(居)民红白理事会。办理丧葬事宜,需要宗教人士服务的,需由所在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指派宗教人士做好服务工作。
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破陈规、除陋习、传文明、树新风,自觉做新时代新风尚的倡导者、传播者和实践者,共同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,共创文明和谐家园。